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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2-01057
[ 发文字号 ] 酉阳府办发〔2022〕1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4-25
[ 发布日期 ] 2022-05-05

米兰app官网登录入口手机版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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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府办发〔20221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酉阳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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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425



酉阳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当前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具有关键性作用,对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推动高质量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建立健全项目滚动储备和前期工作推进机制,提高前期工作开展质量和深度,抢抓国家政策发力适当靠前、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等政策机遇,准确把握项目建设的关键期、窗口期、攻坚期,加快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加大争资立项工作力度,促进政府投资项目合理、有序、滚动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规定,参照《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围绕“1234”战略目标,坚持“项目为王”理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主要包括:本县申请的中央、市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和其他专项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以及县政府批准的PPP项目等。

本办法所称前期工作,是指从项目立项申请、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到项目开工前进行的一系列工作,主要包括: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勘察、可行性研究或项目申请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林地审批、农转用审批、用地许可、规划方案设计、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相关工作。

本办法所称前期工作经费,是指从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的用于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

第三条 前期工作经费预算年度筹资总额为3000万元,按照“预算安排、总额控制、借支归垫、滚动使用、超额回收”原则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第四条 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为前期工作经费综合监督管理部门。

县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统筹协调指导,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协调指导开展相关前期工作;同时,会同县财政局按照年度预算提出前期工作经费安排意见建议报县政府审定;并督促检查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计划执行情况。

县财政局具体负责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筹措、拨付和监管、回收管理等工作。

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申报、审查、核算、汇总、资金监管等工作。


第二章 使用范围


第五条 前期工作项目安排范围:必须符合中、市、县投资方向,投资规模在500万元及以上,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争取上级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

(二)列入县级以上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三年滚动计划、政府工作报告、年度投资计划的建设项目;

(三)纳入县级以上年度重点项目管理的政府投资项目;

(四)争取上级专项资金3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

(五)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其他政府投资项目。

第六条 前期工作事项安排范围: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二)规划放线报告及规划方案设计编制;

(三)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五)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六)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

(八)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九)土地勘测定界;

(十)地勘及审查;

(十一)地灾评估及拆迁评估;

(十二)县委、县政府同意的其他项目支出。

第七条 前期工作经费使用类别分为借支归垫和无偿使用,

符合使用范围的项目法人或责任单位委托中介机构的有关报告编制费用,列入借支归垫范围。

县发展改革委负责的本级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含需单独进行节能评估项目的节能评估文件审查)、项目申请报告、概算审查工作,不受第五、六条范围限制,需委托中介机构评审的费用,列入无偿使用范围。


第三章 申报和审核


第八条 申报前期工作经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的项目和前期工作范围;

(二)项目法人或责任单位已经确定;

(三)项目前期工作内容和进度明确。

第九条 项目法人或责任单位原则上于每年10月底前向县发展改革委报送下一年度前期工作经费申请报告,并提供前期工作经费申报审批表(见附件1)、前期工作经费借支归垫责任承诺书(见附件2)。

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基本情况、开工前需完成的所有前期工作内容及计划目标、当前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阶段性成果、下一年度前期工作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等。

前期工作经费申报审批表、借支归垫责任承诺书需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并对资料真实性、数据准确性及附件完整性负责。

第十条 县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于每年11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经费使用指导性计划建议方案报请县人民政府审定。审核报批分部门审查、政府审定等两个阶段。

(一)部门审查。县发展改革委对照规定的项目范围、前期工作范围、申报内容等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初审名单后,会同县财政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联合审查,综合考虑项目重要性、前期工作难易程度、前期工作计划时序、前期工作经费额度等因素后,提出部门联合审查建议方案;

(二)政府审定。县发展改革委会同县财政局行文,按程序将经部门联合审查的建议方案报请县人民政府审定。


第四章 下达和使用


第十一条 前期工作经费使用指导性计划建议方案经县政府审定后,由县发展改革委会同县财政局原则上于每年12月底前联合下达前期工作经费使用指导性计划。

第十二条 指导性计划下达后,项目法人或责任单位必须按照下达的工作内容和时间进度等要求严格执行,不得擅自调整。

对确属项目实施内容和目标调整、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等原因需作出调整的,应当报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审核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变更执行。

第十三条 指导性计划下达后,项目法人或责任单位必须在确定的限额标准之内,按照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严格按程序选择中介服务机构。

第十四条 前期工作经费拨付流程。

(一)申报。阶段性前期工作启动后,由项目法人或责任单位向县发展改革委提出资金拨付申请表,附前期工作招投标或政府采购或其他决策程序的相关资料和中介机构服务合同。

(二)审核。县发展改革委受理单位申请后,从程序是否规范、合同是否齐备、金额是否超标等方面进行审核。

(三)拨付。县财政局根据县发展改革委审核意见,凭发票和合同复印件据实向项目法人或责任单位拨付资金。

县发展改革委委托中介机构的可研、概算等评审费用,由县发展改革委每季度向县财政局申报,县财政局根据申报情况据实支付。

第十五条 前期工作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守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严禁弄虚作假,严禁骗取、截留、挤占、挪用。

第十六条 前期工作经费财务结算。

(一)对已批准使用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按照相关规定列入投资概算计入建设成本,其中:

属于无偿使用的前期工作经费,直接计入成本核算;

属于借支归垫的前期工作经费作往来账务处理,待项目资金到位后归垫回前期工作经费资金池。

(二)当年未完成的前期工作,前期工作经费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第五章 回收和核销


第十七条 凡使用前期工作经费的建设项目,在项目资金筹措到位后应全额收回,滚动安排至下年度前期工作经费。

前期工作经费回收后超过年度预算控制总额的资金,由县财政收回国库管理;前期工作经费回收后低于年度预算控制总额的资金,由县财政增加预算安排。

县发展改革委负责向县财政局提供前期工作经费安排使用情况,协助县财政局前期工作经费的回收管理。

第十八条 项目单位应统筹落实好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并从项目到位资金中足额归还县级安排的前期工作经费,不得以资金缺口为由影响前期工作经费的滚动回收。

第十九条 由于宏观调控、产业政策等原因未批准(核准)建设,或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实施的建设项目,由项目主管单位提出核销申请,并提交无法开工的相关依据和前期工作经费使用情况报告,报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进行联合审查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后核销,结余的前期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局全额收回。

第二十条 对不履行前期工作经费归垫的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暂缓受理其下一年度提出的前期工作经费申请。


第六章 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一条 加强前期工作经费的监督检查,县发展改革委会同县财政局、县审计局根据前期工作经费年度计划要求,对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项目法人或责任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财政局缓拨或停拨后续资金,并采取相应措施收回已拨前期工作经费。

(一)未按申报内容安排使用前期工作经费的;

(二)未按财务制度管理和使用前期工作经费的;

(三)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前期工作经费的;

(四)未按有关规定实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

(五)前期工作经费指导性计划下达六个月后仍未启动的;

(六)前期工作经费下达两年后仍未使用完毕的;

(七)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

第二十三条 各项目法人或责任单位应当主动接受纪委监察机关和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审查,对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暂行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米兰app官网登录入口手机版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酉阳府办发〔2020〕15号)同时废止。


附件:1.酉阳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申报审批表

   2.酉阳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回收责任 承诺书

附件1


酉阳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申报审批表


申报单位(签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


项目政

策依据

包括:政策导向、现实需要、进入国家、市、县级规划

项目性质

新建、迁建、改扩建、其他

项目建

设地点


项目总投资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前期工作需完成的事项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环节的材料编制

前期推进工作经费计划明细


前期工作事项

进度安排

申请额度

计费依据

















合 计



行业主管

部门意见



附件2


酉阳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回收

责任承诺书


县人民政府:

____________组织实施的____________项目,申请县级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_________万元,用于______________等前期工作事项。为规范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现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执行《酉阳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强化资金使用管理,注重项目绩效评价,自觉接受监督。

二、严格按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滚动使用要求,在项目资金筹措到位或者工程开工建设后,将安排投入该项目的前期工作经费全额收回并归还县级国库。如无法按时足额归还的,自愿扣减或放弃申请下一年度前期工作经费。

特此承诺


项目法人或责任单位(盖章)                      行业主管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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