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府办发〔2023〕7号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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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5)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目标的内在要求。为全面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环综合〔2022〕12号)《关于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22〕52号)《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渝府发〔2022〕11号)《重庆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渝委发〔2022〕17号)《酉阳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酉阳府办发〔2021〕18号)等相关要求,持续推进酉阳自治县“无废城市”建设,有效提升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快酉阳自治县建成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打造“全域桃花源”。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深度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市域“一区两群”协调发展,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紧密围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以铅锌矿、冶炼废渣、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为管理重点,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城市全面绿色转型,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建设“秀美武陵、乌江画廊”示范带,筑牢武陵山区重要生态屏障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谋划,强化协同增效。以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为着力点,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的总抓手,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战略部署下,进行系统谋划、有机融合、一体推进。重视固体废物与水、气、土壤的综合治理,真正形成“三位一体”的环境管理体系,加强区域、行业、部门间信息互通与协同,全面实现固体废物从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及利用处置的全生命周期有效监管。
坚持问题导向,促进创新驱动。锚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高、回收利用水平低、处置缺口大等突出的问题,全面分析、统筹解决本县固体废物管理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管理机制创新、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促进高效解决重难点问题,实现区域特色创新,促进酉阳自治县“无废城市”建设的持续有效与创新。
坚持立足现状,确保精准施策。立足酉阳自治县的社会经济、产业结构及地域特点等现状,找到固体废物从产生到消亡的全生命周期中的核心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分析了解成因,制定明确的工作目标、措施和计划,着力提升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坚持协同共建,提升管理水平。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明确固体废物管理的工作界面与职能职责,对内加强跨部门联办协作,对外主动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协同共建体系,与毗邻地区跨区协同联动。培育骨干企业与产业基地,实现重点领域固体废物的协同化、高值化利用与处置。完善制度、市场、技术、监管“四大体系”,健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坚持全域推广,推动全民共建。定期开展“无废城市”主题教育宣传,引导全民树立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弘扬节俭适度、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公众有序参与“无废城市”建设,营造全民共建共享良好氛围,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合力推进的长效机制和格局。
(三)编制依据。本实施方案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意见、工作方案,重庆市相关法规、政策和工作方案,以及酉阳自治县相关规划、工作方案等(详见附表1)。
(四)建设范围及时间。
建设范围。酉阳自治县“无废城市”建设范围为行政辖区全域,幅员面积5173平方公里。包括下辖桃花源、钟多2个街道,龙潭、麻旺、酉酬、大溪、兴隆、黑水、丁市、龚滩、李溪、泔溪、酉水河、苍岭、小河、板溪、万木、铜鼓、南腰界、涂市、五福等19个镇和可大、偏柏、木叶、毛坝、花田、后坪、天馆、宜居、两罾、板桥、官清、车田、腴地、清泉、庙溪、浪坪、双泉、楠木等18个乡。
建设时间。酉阳自治县“无废城市”建设时限为2021年-2025年,数据基础年为2020年。
二、城乡发展与“无废城市”建设基础
(一)区域概况。酉阳自治县位于重庆市东南部,地处武陵山区腹地,是出渝达鄂、湘、黔的重要门户,素有“渝东南门户、湘黔咽喉”之称。全县幅员面积5173平方公里,辖2个街道、19个镇、18个乡,户籍人口85.31万人,常住人口60.72万人。全县拥有丰富的自然、人文资源和独特的区位优势,获得“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全国文明县城”“中国绿色名县”“市级生态县”“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2019年国家卫生县”等荣誉称号。享有“世界青蒿之乡”的美誉。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强化文化旅游协同共融,深化武陵山区(渝东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围绕“乌江画廊、武陵风光、生态康养”三大主题,丰富康养旅游、非遗旅游、红色旅游、体育旅游等文旅融合业态,联动打造乌江画廊旅游示范带、武陵山区民俗风情生态旅游示范区,共建国家级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把酉阳建设成为民俗生态旅游目的地、全国著名旅游县城。强化绿色产业协同共育,差异化承接产业转移,推动山地特色农业、绿色生态工业、商贸流通业等产业集聚,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生态环境保护现状。生态保护工作扎实推进。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管控面积1613.91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31.22%。大力开展国土绿化提升行动,与江北签订首个横向生态补偿提高森林覆盖率协议,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4.1%,入围“全国国土绿化模范县”。有序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成功争取酉酬水库国家专项资金,完成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88.91平方公里,完成石漠化治理136.51平方公里。累计完成40个矿山遗址修复,修复面积37公顷。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成果丰硕,成功创建9个市级生态文明示范乡镇,获评“2019生态文明建设优秀城市”。
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达到市级考核要求。打赢蓝天保卫战,严格落实“四控一增”措施,全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长期居全市前列,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降至21微克/立方米,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打赢碧水保卫战,落实县级河流“一河一策”实施,全县10个国市控监测断面稳定达到III类水质以上,全县无黑臭水体,城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全县土壤、声、辐射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产业结构绿色转型有序推进。运用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累计去除铁合金产能9.2万吨、化肥产能30万吨、烟花爆竹产能100万件。严格资源绩效和清洁生产水平要求,升级换代工业硅、电解锰等传统材料产业,完成九鑫水泥、永盛金属等企业技改增产,工业绿色转型有序推进。不断壮大新兴农业加工企业,延展农产品产业链,油茶、花椒等山地特色高效农业规模持续增长,完成琥珀茶油等企业技改扩能,农产品“三品一标”达98个。围绕“全域桃花源”品牌建设,发布国内首个“星空观赏预报”,桃花源景区被评为中国(重庆)气候旅游目的地,全域旅游聚焦升级,再谱新篇。
生态环境保护形成社会共识。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联防联治工作机制,构建了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参与、企业主体、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印发《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切实落实生态保护相关要求实施办法(试行)》,“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大环保体系逐步形成。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和环保“十进”“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小手牵大手,垃圾分类‘粽’享新生活”等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印发了《酉阳市民生活方式绿色化指南》《酉阳环保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进一步提高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促进全民主动关心环境、参与环保、贡献环保。
固体废物处置与管理现状。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与利用处置情况。2020年,全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52040.45吨。从产生行业来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涉及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水泥制造、医药制造业等行业;其中,产生量最大的3个行业是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医药制造业,产生量分别为30414.80吨、17328.26吨、3561.39吨,分别占全县产生总量的58.44%、33.30%、6.84%。
从产生类别来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涉及尾矿、冶炼废渣、粉煤灰、污泥等其他废物;其中,产生量最大的3种类别是尾矿、冶炼废渣、其他废物,产生量分别为30414.80吨、17328.26吨、4070.39吨,占全县产生总量的58.44%、33.30%、7.82%。
从综合利用处置情况来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量为50959.25吨,综合利用处置率97.92%,截止2020年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遗留贮存量1081.20吨。综合利用处置方式包含贮存、用作建筑材料、用作农肥或土壤改良剂、用作燃料等。
2.危险废物产生与利用处置情况。2020年,全县危险废物产生总量894.56吨。从产生行业来看,危险废物主要涉及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汽车修理与维护、家具制造业、水泥制造、机动车燃油零售等行业;其中,产生量排前3个行业是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汽车修理与维护、其他电信服务,产生量分别为760.46吨、56.75吨、30.80吨,占全县产生总量的85.01%、6.34%、3.44%。
从产生类别来看,危险废物主要涉及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49(其他废物)、HW03(废药物、药品)、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等;其中,产生量排前3的种类别是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49(其他废物),产生量分别为760.46吨、63.31吨、45.02吨,占全县产生总量的85.01%、7.08%、5.03%。
从处置情况来看,危险废物处置量为838.46吨,全部交由重庆市内具有相关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处置(包含县内的2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重庆清物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酉阳自治县永帮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处置方式主要包括为再循环、贮存、清洗包装容器等。截至2020年底,危险废物遗留贮存量为56.10吨,均采取了安全措施进行贮存。
3.生活领域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理情况。2020年,全县常住人口60.72万人,人均生活垃圾日产生量0.44kg,生活垃圾清运量97558.95吨,生活垃圾采取卫生填埋方式处置91177.95吨,采取焚烧发电处置6381吨,分别占比93.5%和6.5%,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96%。2020年,建成投用生活垃圾中转站40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1座。
2020年,全县餐厨垃圾收运量4260.31吨,全部运输至县外餐厨垃圾处置企业处置。目前,县内尚无餐厨垃圾终端处置设施,现已规划在位于铜鼓镇铜鼓村的酉阳自治县再生资源中小企业集聚区的东南侧,建设餐厨垃圾处置中心,设计处置规模50t/d。
4.建筑垃圾产生与处置情况。酉阳自治县产生建筑垃圾的类别主要为工程渣土、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现有建筑垃圾处理设施1座,设计规模为58万立方米,位于板溪镇摇铃村一组,采取填埋方式对建筑垃圾进行处置。建筑垃圾填埋场2020年进场垃圾量为0.83万立方米。
5.农业废弃物产生回收与利用处置情况。秸秆综合利用方面。深入开展秸秆禁烧宣传,落实禁烧包片责任,完善重点区域的监管工作机制,加强秸秆禁烧监管,加大查处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违法行为力度。2020年,全县秸秆可收集资源量81.8万吨,综合利用量66.1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80.8%。
畜禽粪污方面。严格控制畜禽养殖污染,2020年,全县生猪存栏56.08万头、牛6.79万头、羊43.32万只、家禽420.14万只。县内共有畜禽规模养殖1112余户,近2年新改扩建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场160户,其中,生猪养殖户55户。全县畜禽粪污可收集资源量240.50万吨,综合利用量218.58万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0.9%。
农膜回收及化肥农药使用等方面。2020年,全县农作物总播种面积14.03万公顷,农膜回收率达到82%,全年农用化肥施用量(折纯)2.62万吨,农药使用量251吨,分别比上年下降0.6%和0.4%。
6.医疗废物产生与利用处置情况。2020年,酉阳自治县共有354家医疗机构(含综合型医院4个,乡镇卫生院39个,村卫生室246个、个体诊所65个),医疗废物产生量169.80吨,均由秀山县友鑫环境治理有限公司集中收运处置,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为100%,实现医疗废物处置全覆盖。
酉阳自治县固体废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锰矿污染整治修复压力大。县内天雄锰业老渣场、天雄锰业尾矿库、万泰锰业渣场、海北锰业渣场、湘台锰业渣场等锰污染历史遗留问题整治难度较大,受锰污染治理技术瓶颈制约,整治时间长、技术要求高、资金缺口大。酉阳自治县尾矿历史堆存量大,缺乏综合利用实用技术和处置终端,存量锰渣无法及时妥善处置,存在较大的生态环境安全隐患。
2.固体废物基础设施短板仍然存在。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处于起步阶段,前端分类、运输、处置等基础设施仍不完善,终端厨余垃圾处置设施仍不够完善,写字楼、宾馆酒店和农贸市场等垃圾分类设施覆盖不全,部分分类设施使用不规范,生活垃圾处置仍以填埋为主,“前端按类分,后端一锅煮”的现象还无法避免。现有厨余垃圾处理能力满足日益增长的厨余垃圾处置需求有较大压力,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县内处置能力不足,农村地区再生资源回收能力相对滞后。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尤其农村地区环境基础设施仍有不少欠账,存在设施建设和运维资金难落实、管护人员不足、运维能力不够等问题。分类处置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医疗垃圾、畜禽粪污循环处置能力不足,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处置能力短板明显。
3.监督管理和市场化机制仍待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资金保障机制不健全,有害垃圾、建筑垃圾等管理边界不清晰,一般固体废物、再生资源回收尚未建立完善的统计制度,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缺少管理制度和资金支持,建筑垃圾、污泥、再生资源等领域信息化、智慧化管理水平不高。市场化体制机制不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以社会化个体回收为主、集中度不高,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企业较少,不强不优、市场竞争力差,管理规范化、集约化、标准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税收政策激励与惩戒作用发挥不充分,污染者付费或垃圾收费推进难度大。
4.居民绿色生活意识有待提高。公众对固体废物分类、减量及资源化利用的意识仍然淡薄、积极性不高,城区乱扔乱倒生活垃圾、餐厨垃圾、装修垃圾等不文明行为仍然存在。部分社区只关心分类设施的建设,未重视居民分类意识教育、习惯培养和效果评估,居民垃圾分类参与率和准确率有待提高。快递包装回收率低,大部分快递末端网点未布设专门的回收区域和回收工具。农村发展基础较薄弱,农业从业人员环保意识不强,废旧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等收集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秸秆露天焚烧现象仍时有发生。
三、目标与指标
(一)总体目标。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充分结合酉阳区域特色、产业特点与发展趋势,推动基础设施完善,推动城乡有机融合,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最终实现全县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处置安全的目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二)阶段目标。
启动谋划阶段(2021-2022年)。开展现状调查,掌握固体废物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明确目标值和任务清单,编制建设实施方案。
重点建设阶段(2023-2024年)。印发建设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2024年组织开展“无废城市”建设中期绩效评估。
巩固深化阶段(2025年)。持续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无废城市”建设机制基本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稳步下降,综合利用水平和比例大幅提升,固体废物基础设施短板基本补齐,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三)指标与目标设置。
按照《“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提出的指标体系,结合酉阳自治县实际情况和区域特点,制定本县“无废城市”建设指标及目标值,详见附件2。
酉阳自治县“无废城市”建设共设置指标42项,含必选指标25项,可选指标15项,特色指标2项。其中,必选指标和可选指标包括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指标11项、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指标9项、固体废物最终处置指标7项、保障能力指标11项、群众获得感指标2项。
四、建设任务
建设任务围绕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扣方案总体目标,从酉阳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现状出发,在工业、农业和生活等各个重点领域,分层次设置针对性建设任务,分阶段稳步推进。
(一)强化顶层设计引领,构建“无废城市”体系。
构建低碳高效能源体系。探索拓展新型产业模式,大力发展环保产业,鼓励企业清洁生产,提高绿色经济效益。严格环境准入,优化产业布局,促进绿色工业体系、重庆市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及绿色服务业体系建设,严格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控制并降低环境压力。
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明确达峰目标、路线图和具体实施路线,将相关要求融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能源、产业、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规划,统筹谋划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政策举措和重大工程。推动建材、冶炼等重点行业提出明确的达峰目标并制定达峰专项行动方案。加强达峰目标过程管理,强化形势分析和激励督导,确保达峰目标如期实现。
推动城镇生活低碳化发展。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绿色建筑,积极开展低碳城镇、低碳社区和零碳排放建筑试点。结合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村镇建设,在广大农村地区推动建筑节能,建设绿色低碳村镇和低碳农村社区。构建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体系,利用渝怀铁路及复线,大力推广低碳运输方式。
全面支持环保产业发展。积极推动“互联网+”环保产业发展,加强环保产业在企业环境安全管理、环保设备制造、绿色信贷、技术创新等方面共享与合作,形成高效的环保信息技术服务体系。推进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建设,释放环保产业有效需求。鼓励民营企业深入开展绿色技术创新,支持民营企业承担生态环境科研或技术示范项目。
(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促进生活源固体废物减量化与资源化。
加快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推广绿色环保、高效节能产品和服务,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政府绿色采购,优先推广绿色产品,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倡导绿色办公。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系统,引导绿色低碳出行。倡导文明用餐,深入推进“光盘行动”,有效遏制餐饮浪费,培育绿色消费文化。开展各层次绿色生活宣传,调动公众积极主动参与,广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营造全社会绿色生活新风尚。
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巩固已建成30个垃圾分类市级示范村、50个县级示范村的成果,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严格执行建筑垃圾分类,禁止将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健全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明确社会源和生活源有害垃圾收集、转运、处置各个阶段的职责分工,推进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和无害化处置工作。
全面落实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按照市级部署,在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落实“限塑令”要求,持续减少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等塑料制品的使用。推动餐饮业、宾馆、酒店、旅游景点等减少一次性用品供应,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有序禁止部分塑料制品生产和销售,加大塑料废弃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在塑料废弃物产生量大的场所增设投放设施。
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废旧资源循环回收和利用体系,有序开展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主要再生资源品种的专业化回收和利用,促进生产、流通、消费过程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实现回收网络城区全覆盖、农村地区逐步覆盖。
打造再生资源集散交易专业市场。依托板溪综合物流市场基础,实现社区布局收购网点、片区建设流通中心、全县组建交易市场的发展格局,并配合建设开放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鼓励企业。将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纳入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范围,按回收半径规划布局设施点位,在新建区域按规划适度同步实施建设。在各个片区建设再生资源流通中心,解决乡镇废品收购“脏、乱、差”问题,形成“前端分类投放、中端分类收运、末端分类处理”的模式,实现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打造再生资源集散交易专业市场,开展市场管理和服务工作,在满足储存、集散等初级功能基础上,配备分选、切割、粉碎、打包等初级加工必要设备。推动大数据、物联网和云计算技术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中的应用,扩大推广“互联网+回收”新模式。
积极推广绿色建筑。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落实《重庆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等工作,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实施绿色化改造,逐步扩大装配式建筑实施规模。推动商场、医院、学校、酒店和机关办公建筑等既有公共建筑的绿色化改造转变。鼓励全县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执行更高节能标准,大力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和零能耗建筑试点示范。
加强建筑垃圾管理。鼓励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将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和措施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纳入工程概算,并监督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具体落实。加强施工场地源头监管,要求施工现场把多余土石方外运至规范消纳场进行填埋;对废旧钢筋、模板、木方实行分类存放和统一收运,并由相关企业进行回收利用;将建筑垃圾源头管理纳入文明工地等考核内容。培育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骨干企业1家。
(三)加快农业农村低碳发展,促进农业废物源头减量与综合利用。
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按照“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区域处理”模式,建立健全“五有”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采取积极稳妥、切合实际、示范先行的措施,逐步开展并推行简便易行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就地分类、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深入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制定“一处一策”整治方案,消除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带来的环境影响。实施垃圾治理全流程监管,严厉查处在农村地区随意倾倒、堆放垃圾行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扩面农村改厕。加大垃圾治理设施设备的投入和监管力度,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运转正常。
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引导培育秸秆资源化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基料化综合利用,结合土壤有机质提升、化肥减量化等行动,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实施秸秆机械粉碎还田、保护性耕作、快速腐熟还田,实现秸秆肥料化、能源化等全量化利用。加快推进废弃农膜和农业投入品包装物资源化利用,指导科学用膜,严格执行农膜使用标准和技术规范,推广应用标准地膜,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农膜行为。深入实施农膜回收行动,建立全程监管体系,推进机械化捡拾、专业化回收,支持探索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模式,合理划分生产企业、经营单位、使用者的回收义务,鼓励使用者主动回收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大力推进种植业产业模式生态化,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建立健全农膜废弃物和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制度。
防治养殖业环境污染。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布局,推进畜禽养殖生产清洁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带动畜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加强推广八大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鼓励发展收贮运社会化服务组织,探索粪肥运输、施用引导激励政策。严格执行畜禽“三区”管理规定,严厉打击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行为,强化限、适养区污染防治。完成畜禽规模养殖场的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升级,初步形成“农牧循环、种养结合”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养殖业主主体责任,加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设施建设监管和粪污利用工作的考核。
(四)促进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合理控制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
促进产业布局和绿色升级。培育发展资源再利用产业,引进贵金属加工业、废催化剂再生利用项目,推动水泥产业链向下游水泥制品延伸,发展节能环保材料产业,发展以制衣、电子等为主的劳动密集型轻工产业等。全面推行“生态+”“+生态”发展新模式,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充分发挥生态资源优势,积极培育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产业,加快形成绿色产业集群,大幅提高经济绿色化程度。严控“两高一资”项目和过剩产能项目,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绿色化改造。推动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提升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资源产出率和能耗水平,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
深入开展绿色园区建设。采取优化园区空间布局、构建循环产业链、推行资源能源数字化管理、加强污染集中治理等措施,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
推动绿色清洁生产。全面调查重点用能、排污单位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开展情况,构建清洁生产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对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的监管,鼓励未纳入强制名单的重点用能、重点排污单位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开展经验交流和技术推广,提升政府管理人员、企业经营管理者和社会公众的清洁生产意识。
严控危险废物污染风险。完善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转运、处理体系,实现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过程更加规范高效。加强危险废物监督执法,规范引导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储存。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档案,实行销号制度,定期对涉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重金属企业开展危废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昆药集团武陵山制药有限公司等风险企业为重点,强化风险源风险防范预警体系建设,识别固定源和移动源环境风险,全面推进环境风险企业“一源一事一案”及风险信息登记制度。
(五)深入推进固体废物污染综合整治,防范固废环境污染风险。
深入推进锰污染问题综合整治。推进实施海北锰业、万泰锰业、湘台锰业、天雄锰业等企业历史遗留锰渣场整治,按照“一场一策”污染整治原则,有序推进尾矿库的污染管控、场地治理工作。加强隐患排查,巩固尾矿库环境整治工作,做好周边地下水污染监控,落实周边农用地安全利用及风险管控。建立尾矿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鼓励通过提取有价组分、生产建材、井下充填等途径开展尾矿综合利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创新固废环境治理模式。探索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开展固废污染治理事务,探索开展按效付费的生态环境绩效合同,加大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吸引力度。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及服务,鼓励支持在建材、冶炼等重点行业以及工业园区污染治理等领域,发展生态环保第三方诊断、技术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
(六)完善固体废物基础设施建设,降低固体废物处置压力。
加快推进酉阳自治县再生资源中小企业集聚区项目建设。构建集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医疗垃圾、畜禽粪污处理处置设施、收运服务和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加速建成酉阳自治县再生资源中小企业集聚区,加快补齐酉阳自治县固体废物处置能力短板。
推动危险废物收集处置项目建设。有序推进酉阳自治县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点及废塑料包装桶(危废)再生利用处置项目建设,完善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转运、处理体系,实现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过程更加规范高效。
推动酉阳自治县医疗废物源头规范管理、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置体系建设。建立平战结合的医疗废物处置体系,不断优化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体系,推动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处置体系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现镇级以上医疗废物全收集、全处理,并逐步覆盖村社卫生机构。
推进建设酉阳自治县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扎实推进规模化养殖场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建设,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县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五座干粪处理站点,配套收集运输设施设备,快速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
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施城乡环卫前端收集设施更新。新增一批垃圾箱和分类垃圾桶。新建桃花源新城垃圾转运站2座,总转运能力为130吨/日。
推动酉阳再生资源集散中心建设。依托板溪综合物流市场基础,打造再生资源集散交易专业市场,分期逐步建成再生资源集散中心,在满足储存、集散等初级功能基础上,开展废旧物品的回收、分选、预处理、打包等一条龙废旧回收体系。
(七)融合推动乡村振兴与“无废城市”建设,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贯彻“打好生态、乡村、文旅三张牌,放大优势、形成胜势,加快打造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新样板、全国乡村振兴新示范、世界知名旅游新胜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酉阳”部署要求,结合酉阳打造“创建全国乡村振兴新示范”目标任务,主动把“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融入到乡村振兴工作中,从农业废弃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技术开发、利用设施建设等方面,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加快打造全国乡村振兴新示范。
立足建成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目标,以酉阳“1+9+X”山地特色农业产业体系为基础,根据茶油、茶叶等特色农产品的原材料、生产规模、产品、附产物性状等,研发或引进相关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合理布局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处置基础设施,为加快打造全国乡村振兴新示范提供基础保障。
围绕推动庭院经济全国先行示范建设,根据小产业园、小加工坊等“五小经济”规划布局,合理布局农业固体废物、农业附产物的集中收集、暂存设施,研发或引进前端减量化技术和小型设施,协助降低农户生产成本,提升经济效益。结合创建全国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目标,有序推动农村生活垃圾、畜禽粪污、废弃包装物、秸秆、农膜等农业源固体废物大数据系统建设,积极融入创新数字田园等数字化应用场景,逐步摸清农业源固体废物的产生底数,指导农业源固体废物“收、储、运”网络建设和资源化设施建设,提升回收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提升农业源废弃物资源化率。
深入融合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试点村建设工作,以住房舒适、整洁卫生、生活便利、办事快捷、方便交往为导向,将“无废”生活理念植入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试点村建设工作中,在试点乡村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宣传与共建活动,逐步树立“宜居宜业,无废有我”的自觉性和自豪感,促进美丽宜居乡村创建活动的多元性,促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工作。
(八)打造绿色旅游示范,创建“无废细胞”。
紧扣重庆市“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相关指标要求,围绕酉阳自治县区位优势和自身特色,计划初步创建18个县级“无废细胞”,后续逐步扩大覆盖范围。以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无废”景区等为抓手,全面开展“无废细胞”创建工作,通过创建“无废机关”“无废学校”“无废小区”“无废景区”“无废医院”和“无废乡村”等活动,大力倡导“无废城市”理念,培养城乡居民形成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编制“无废城市”宣传工作方案,针对不同领域“无废城市”建设重点,明确宣传对象,创新宣传形式,动员全民积极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开展公益活动、网络知识竞赛等,实现“共建共享”,增强居民参与感、获得感与幸福感。
(九)打造“无废桃花源”生活示范,建设梦想家园。
紧扣“全域桃花源、满满幸福感”的品牌理念,以“无废景区--酉阳桃花源”为基础,推广酉阳全域无废的生活理念,建成人民群众向往的梦中桃花源,打造酉阳自治县“无废桃花源”的幸福生活名片。通过努力抓好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推动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推进绿色建筑与建筑垃圾减量、推广绿色农业与农业废物减量、强化危废规范化管理、补齐固废处置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固废分类收运体系、发动群众参与无废公益活协等系列“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形成酉阳自治县特有的一张“无废”工作网络,通过不断提炼工作经验、凝结先进模式、宣传建设成果,强化人民群众的“无废城市”建设参与感、获得感和幸福感,把酉阳自治县打造成为人民群众向往的“无废桃花源”康养胜地、生态农业基地和无废旅游目的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级相关部门、乡镇(街道)为成员单位的酉阳自治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和“无废城市”建设各项工作的总体协调和监督检查,总结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等。工作专班根据建设进度情况,每年下达年度重点建设任务,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资金保障。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资金投入保障体系。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级、市级专项资金,筹集资金支持“无废城市”建设。强化政策性补贴及奖励资金执行情况的审计和监督检查制度,确保资金合法依规高效使用。落实好现有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持续加大绿色信贷业务创新和推广力度。县级有关部门要结合项目特点,合理利用市场金融工具,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无废城市”建设项目,加大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投入力度。
(三)强化监督考核。将“无废城市”建设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无废城市”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工作专班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会议,对相关责任单位任务完成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对敷衍塞责、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移交有关部门严肃追究责任。加强对“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分析、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开展方案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
(四)促进宣传推广。加大酉阳自治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推广“无废城市”理念。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协同运作,企业与公众积极参与的宣传体系。拓宽宣传渠道及形式,以媒体、广告、展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向各类受众普及“无废城市”建设基本知识、工作重点及工作成效。丰富宣传内容,结合企业及公众的信息需求,及时推介优质、诚信、放心的技术、产品和企业,形成协同高效的市场终端推动力。加强舆论监督,鼓励公众、社会组织及新闻媒体对各类固体废物污染、生态环境破坏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曝光。
附件:1.编制依据文件清单
2.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与目
标设置
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无废城市”任务清单及进
度安排
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无废城市”重点工程项目表
附件1
编制依据文件清单
序号 |
文件名称 |
一、国家法律法规、指导意见、通知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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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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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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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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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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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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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
|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
|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 |
|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年第8号) |
|
《农用薄膜管理办法》 |
|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 |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年) |
|
《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 |
|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国务院公报〔2015〕28号) |
|
《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21号) |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 |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 |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国办发〔2015〕59号) |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99号) |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 |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 |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 |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15号) |
|
《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1298号) |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央一号文件) |
|
《关于印发〈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2635号) |
|
《关于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8〕502号) |
|
《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2〕109号) |
|
《循环发展引领行动》(发改环资〔2017〕751号) |
|
《关于印发〈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9〕293号) |
|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关于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19〕689号) |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发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9〕44号) |
|
《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 |
|
《“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 |
|
《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方案编制指南〉和〈“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的函》(环办固体函〔2019〕467号) |
|
《关于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8〕266号) |
|
关于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办科财〔2020〕27号) |
|
《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 |
|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
|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规财〔2017〕88号) |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工信部规〔2016〕225号) |
|
《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科技部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16〕440号) |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的通知》(工信厅联节〔2019〕16号) |
|
《关于制定〈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的公告》(工信部公告〔2018〕26号) |
|
《关于协同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工作的指导意见》(国邮发〔2017〕86号) |
|
《国家邮政局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国邮发〔2018〕96号) |
|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国邮发〔2019〕14号) |
|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邮件快件绿色包装规范的通知》 |
|
《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邮政局关于加强快递绿色包装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标技〔2020〕126号) |
|
《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0号) |
|
《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2号) |
|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建村〔2015〕170号) |
|
《关于开展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城函〔2018〕65号) |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 |
|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膜回收行动方案的通知〉》(农科教发〔2017〕8号) |
|
《关于印发<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0〕696号) |
|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3号) |
|
《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 |
|
《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建城〔2020〕93号) |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9〕1696号) |
|
《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 |
|
《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381号) |
二、重庆市地方法规、工作方案、通知等文件 | |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018修订) |
|
《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修订) |
|
《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26号) |
|
《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4号) |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环境保护税税目中“其他固体废物”具体范围的决定》(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第53号) |
|
《重庆市(主城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渝无废组〔2019〕1号) |
|
《重庆市(主城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宣传工作方案》(渝无废办〔2019〕2号) |
|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渝府发〔2022〕11号) |
|
《重庆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渝委发〔2022〕17号) |
|
《重庆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
|
《关于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意见》 |
|
《重庆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 |
|
《重庆市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 |
|
《重庆市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渝委办发〔2018〕30号) |
|
《重庆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渝委发〔2018〕1号) |
|
《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6〕20号) |
|
《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渝府发〔2016〕34号) |
|
《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渝委办发〔2018〕35号) |
|
《重庆市全面推行“云长制”实施方案》(渝委办〔2019〕66号) |
|
《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7〕166号)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75号) |
|
《关于建立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的意见》(渝府办发〔2018〕186号) |
|
《主城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4号)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57号)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邮政快递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17号) |
|
《重庆市邮政管理局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协同推进快递业生态环保工作的实施意见》(渝邮管〔2020〕42号) |
|
《重庆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方案(2019—2022年)》(渝府办发〔2019〕66号) |
|
《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82号)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07号) |
|
《重庆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渝发改资环〔2020〕1446号) |
|
《重庆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渝环〔2017〕174号) |
|
《重庆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渝环函〔2019〕119号) |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工作的通知》(渝环办〔2020〕88号) |
|
《关于开展重庆市“无废城市细胞”创建活动的通知》(渝无废办〔2020〕2号) |
|
《关于印发重庆市绿色机关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委发〔2018〕129号) |
|
《重庆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渝机管发〔2020〕41号 |
|
《关于印发《重庆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建绿建〔2020〕20号) |
三、酉阳自治县地方文件 | |
|
《酉阳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酉阳府发〔2021〕11号) |
|
《酉阳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通知》(酉阳府办发〔2021〕18号) |
|
《酉阳自治县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酉阳府办发〔2021〕13号) |
|
《酉阳自治县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酉阳自治县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酉阳府办发〔2021〕6号) |
|
《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暨远景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酉阳府办发〔2021〕12号) |
|
《关于加强县城城区建筑垃圾管理的通告》 |
|
关于印发《酉阳县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酉阳规资函〔2019〕174号) |
|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附件2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与目标设置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2020年现状 |
2021年-2025年目标 |
1 |
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
工业源头减量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3.286吨/万元 |
逐年稳步降低 |
2 |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 |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0.00224吨/万元 |
逐年稳步降低 | ||
3 |
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业企业占比 |
暂无统计数据 |
完成市级下达任务 | ||
4 |
开展绿色工厂建设的企业占比 |
暂无统计数据 |
完成市级下达任务 | ||
5 |
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循环化改造、绿色园区建设的工业园区占比 |
100% |
100% | ||
6 |
绿色矿山建成率 |
暂无统计数据 |
完成市级下达任务 | ||
7 |
农业源头减量 |
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种植推广面积占比 |
22.4% |
逐年稳步提升 | |
8 |
建筑业源头减量 |
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
21.3% |
逐年稳步提升 | |
9 |
生活领域源头减量 |
生活垃圾清运量 |
97558.95吨 |
增长率低于2023-2025年3年GDP增速平均值。 | |
10 |
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
覆盖率100% |
100% | ||
11 |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 |
95% |
100% | ||
12 |
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97.92% |
99% |
13 |
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 |
83% |
逐年稳步提升 | ||
14 |
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秸秆综合利用率 |
80.8% |
90% | |
15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90.9% |
92% | ||
16 |
农膜回收率 |
82% |
90% | ||
17 |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
暂无统计数据 |
逐年稳步提升 | |
18 |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35% |
逐年稳步提升 | |
19 |
再生资源回收量增长率 |
增长率10% |
逐年稳步提升 | ||
20 |
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率 |
100% |
100% | ||
21 |
固体废物最终处置 |
危险废物处置 |
工业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下降幅度 |
县内工业危险废物均未采用填埋处置 |
保持工业危废零填埋 |
22 |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
100% |
100% | ||
23 |
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
100% |
100% |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下降幅度 |
暂无统计数据 |
增长率小于等于近3年GDP增速平均值。 | |||
24 |
完成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含尾矿库)综合整治的堆场数量占比 |
暂无统计数据 |
100% | ||
25 |
农业固体废物处置 |
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 |
12% |
逐年稳步提升 | |
26 |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处置 |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 |
6.5% |
占比每年提升逐步实现“零填埋” | |
27 |
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
100% |
保持100% | ||
28 |
保障能力 |
制度体系建设 |
“无废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政策性文件及有关规划制定 |
暂无统计数据 |
制定“无废城市”建设文件 |
29 |
“无废城市”建设协调机制 |
暂无统计数据 |
制定“无废城市”建设协调机制并施行 | ||
30 |
“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情况 |
暂无统计数据 |
“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 | ||
31 |
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的单位数量(机关、企事业单位、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社区、村镇) |
暂无统计数据 |
建成“无废城市细胞”20个 | ||
32 |
市场体系建设 |
“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投资总额 |
暂无统计数据 |
满足项目建设需求 | |
33 |
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固体废物相关企业数量 |
21家 |
完成市级下达任务 | ||
34 |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 |
暂无统计数据 |
100% | ||
35 |
监管体系建设 |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监管情况 |
暂无统计数据 |
建设完成率100% | |
36 |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 |
100% |
100% | ||
37 |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立案率 |
100% |
100% | ||
38 |
涉固体废物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 |
100% |
100% | ||
39 |
群众获得感 |
群众获得感 |
“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培训 普及率 |
暂无统计数据 |
90% |
40 |
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 |
暂无统计数据 |
90% | ||
41 |
特色指标 |
特色指标 |
创建国家绿色旅游示范基地 |
暂无统计数据 |
逐步完善并完成 |
42 |
废铅酸电池回收体系覆盖率 |
暂无统计数据 |
100% |
附件3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无废城市”
任务清单及进度安排
序号 |
主要内容 |
任务及措施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 时限 |
一、制度体系建设 | |||||
1 |
建立“无废城市”绩效评价考核机制 |
建立“无废城市”绩效考评制度;将考核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完成“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阶段性评估。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县卫生健康委、县供销社、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等 |
2023年 |
2 |
环境管理队伍建设 |
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技术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构建企业、园区、乡镇(街道)级别的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机构对各级固废环境管理人员及工业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环保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 |
县生态环境局 |
工业园区管委会、各相关乡镇(街道) |
2025年 |
3 |
创建生态文明示范乡镇 |
按集约、绿色、低碳、宜居的发展理念,以巴尔盖、菖蒲盖、圆梁山、南腰界区域为重点,推进生态文明示范乡镇创建工作。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住房城乡建委、各相关乡镇(街道) |
2025年 |
4 |
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县 |
持续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成员单位 |
2025年 |
5 |
落实塑料污染治理制度 |
在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落实“限塑令”要求,持续减少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等塑料制品的使用。 |
县商务委 |
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各相关乡镇(街道)、县发展改革委、各相关乡镇(街道) |
2024年 |
6 |
开展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采取措施,对秸秆、畜禽粪污、农膜进行回收利用。 |
县农业农村委 |
县供销社、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
2023年 |
7 |
健立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
建立健全有害垃圾收集、转运与处置管理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和监管。 |
县生态环境局、县城管局 |
美池环建公司、各乡镇(街道) |
2023年 |
二、技术体系建设 | |||||
8 |
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
巩固已建成30个垃圾分类市级示范村、50个县级示范村的成果,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禁止将建筑垃圾、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 |
县城管局 |
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各乡镇(街道) |
2025年 |
9 |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
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内27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工作。实施精细化管理,完善台账,合理选择改厕方式,完成新建和改造无害化卫生厕所任务,做好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 |
县农业农村委 |
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 |
2025年 |
10 |
农业固废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广 |
推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重点推广养殖工艺与设施装备集成配套技术,畜禽+有机肥+粮(菜、药、经)复合技术等,全面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配套设施整改。 |
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 |
县乡村振兴局、各有关乡镇(街道) |
2025年 |
11 |
推广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行动、加厚可降解农膜推广行动等。 |
县农业农村委 |
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社、各乡镇(街道) |
2025年 | |
12 |
推广绿色生产技术,严格农药化肥使用要求和标准,推动化肥及农药施用量逐年减少。 |
县农业农村委 |
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 |
2025年 | |
13 |
推广农产品加工业技术创新,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水平。 |
县农业农村委 |
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 |
2025年 | |
14 |
建立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支撑体系 |
建立和完善绿色农业技术、标准、产业、经营、政策和农业数字化体系 |
县农业农村委 |
县乡村振兴局、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
2025年 |
15 |
推广绿色建筑 |
在以桃花源新城为主体的城市发展新区、老旧小区改造中,全面推广建设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到2025年底,绿色建筑占比达到市里考核要求。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县发展改革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 |
2025年 |
16 |
酉阳自治县再生资源中小企业集聚区 |
建成酉阳自治县再生资源中小企业集聚区,规范处置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垃圾等。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美池环建公司、县发展改革委、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卫生健康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经济信息委 |
2025年 |
17 |
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
开展闭坑废弃矿山、尾矿渣场的生态恢复和重建。完成1平方公里矿山废弃砂的生态恢复与重建。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相关乡镇(街道) |
2025年 |
18 |
推进电解锰渣场整治 |
实施完成海北锰业、万泰锰业、中天锰业、湘台锰业、天雄锰业等锰渣场整治。 |
县生态 环境局 |
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工业园区管委会、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相关乡镇、美池环建公司 |
2025年 |
19 |
环境数字化建设 |
建成覆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管理数据的信息化监管服务系统,打通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壁垒,实现全过程信息化追溯。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卫生健康委、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 |
2025年 |
三、市场体系建设 | |||||
21 |
创新环境治理模式 |
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事务,促进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终端。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支持在建材、冶炼等重点行业以及工业园区污染治理等领域,发展第三方诊断、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 |
2025年 |
22 |
建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 |
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废旧资源循环回收和利用体系,有序开展主要再生资源品种的专业化回收和利用,实现回收网络城区全覆盖、农村地区逐步覆盖。 |
县商务委 |
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 |
2025年 |
23 |
打造再生资源集散交易专业市场 |
依托板溪综合物流市场基础,实现社区布局收购网点、片区建设流通中心、全县组建交易市场的发展格局,建设开放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 |
县商务委 |
县生态环境局、县城管局、县供销社 |
2025年 |
24 |
推动快递包装资源化 |
设置包装废弃物回收、再利用装置,推动快递包装资源化和循环利用。 |
县商务委 |
县生态环境局、县城管局 |
2023年 |
25 |
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 |
推动已规划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县城管局 |
2023年 |
26 |
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
落实《重庆市绿色矿山管理办法》,制定全县“绿色矿山”建设年度计划,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有关乡镇(街道) |
2023年 |
四、监管体系建设 | |||||
27 |
农业源固废监管 |
实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监测。到2025年,初步建立农业面源污染信息数据库和监测平台。 |
县农业农村委 |
县生态环境局、县供销社、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 |
2025年 |
28 |
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监管。建立辖区内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情况调查监测制度,摸清试点乡镇范围内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情况底数。 |
县农业农村委 |
有关乡镇(街道) |
2023年 | |
29 |
秸秆禁烧巡查监管。借助实时监控摄像头、无人机、物联网传感器等技术手段,加大城区空地和农村地区秸秆禁烧日常执法巡查力度,公开曝光违法焚烧案例。 |
县农业农村委 |
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桃花源街道、钟多街道 |
2023年 | |
30 |
生活源固废监管 |
餐厨垃圾收运整治行动。定期开展餐厨垃圾收运专项整治,依法整治和查处餐厨垃圾收运秩序中的违法行为。 |
县城管局 |
2023年 | |
31 |
加强施工场地源头监管,要求多余土石方外运至规范的消纳场填埋;对废旧钢筋、模板、木方实行分类存放和统一回收;将建筑垃圾源头管理纳入文明工地考核内容。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县城管局 |
2023年 | |
32 |
产品包装减量化治理。开展产品包装物减量监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商务委 |
2023年 | |
33 |
工业源固废监管 |
开展企业环境安全风险预警,指导企业实施环境风险预前管理,督促县内园区、企业开展固危废与环保安全合规化诊断,并根据诊断情况监督落实整改。 |
县生态环境局 |
工业园区管委会 |
2025年 |
34 |
将小微企业、教育及科研机构等纳入危险废物收集范围,督促其开展危险废物申报并规范贮存危险废物,对拒不申报和未规范贮存、处置的及时整治。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经济信息委、县教委、县商务委 |
2025年 | |
35 |
对全县年产生50吨以上危险废物的重点企业开展“一物一码”精细化管理。 |
县生态环境局 |
工业园区管委会 |
2023年 | |
36 |
对县内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医疗机构等单位开展跨部门联合排查整治,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健康委、县经济信息委 |
2023年 | |
37 |
强化医疗废物及可回收物监管 |
提升医疗废物和可回收物全流程环境合规化水平。建立全县覆盖的收集、转运、处理处置信息系统。 |
县卫生健康委、县生态环境局、县商务委 |
2023年 | |
五、全民共建体系 | |||||
38 |
创建国家绿色旅游示范基地 |
紧扣“全域桃花源、康养度假地”主题定位,指导县内各重要景区宣传“无废城市”建设内容,发布“无废景区”创建信息,深入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宣传工作,将“无废”标签植入绿色乡村旅游、国际养生胜地中,打造“无废乡村,养生胜地”的旅游品牌。 |
县文化旅游委 |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2025年 |
39 |
提高公民“无废城市”意识 |
将“无废城市”建设内容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院校)培训课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公民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逐步转变生活习惯,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倡导绿色出行、绿色消费。 |
县委宣传部 |
县生态环境局、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督局、县教育委员会、县委党校 |
2023年 |
40 |
发挥社会团体带头作用 |
依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调动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积极参与“无废城市”宣传。 |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 |
县生态环境局、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督局、县商务委 |
2023年 |
41 |
编制“无废城市”宣传 工作方案 |
针对不同领域“无废城市”建设重点,明确宣传对象,创新宣传形式,实现“共建共享”,增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县城管局、县供销社等 |
2023年 |
42 |
创建“无废细胞” |
创建5个“无废机关” |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相关行政部门 |
2023年 |
43 |
创建2个“无废乡村” |
县农业农村委 |
县乡村振兴局、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 |
2023年 | |
44 |
创建1个“无废景区” |
县文化旅游委 |
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 |
2023年 | |
45 |
创建1家“无废医院” |
县卫生健康委 |
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 |
2023年 | |
46 |
创建6个“无废学校” |
县教委 |
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 |
2023年 | |
47 |
创建1个“无废公园” |
县城管局 |
县生态环境局、县文化旅游委 |
2023年 | |
48 |
创建1个“无废小区”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 |
2023年 | |
49 |
创建1个“无废商场” |
县商务委 |
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 |
2023年 |
附件4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无废城市”重点工程项目表
序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投资估算(万元) |
实施周期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1 |
源头减量 |
废弃矿山 生态修复工程 |
开展闭坑废弃矿山、尾矿渣堆场的生态恢复和重建。完成1平方公里矿山废弃地的生态恢复与重建。 |
570 |
2021- 2025年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县林业局、县生态环境局 |
2 |
提升农村环境质量 |
酉阳自治县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
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内270个行政村环境改善,容貌整治,改厕、环卫、治污等。 |
50000 |
2021- 2025年 |
县农业农村委 |
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乡村振兴局 |
3 |
片区病死畜禽集中收储点与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建设 |
建设片区病死畜禽集中收储点3个(酉东、酉中、酉西)和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中心1个 |
1000 |
2021- 2025年 |
酉东、酉中、酉西等相关乡镇 |
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 | |
4 |
固废、危废防治工程 |
酉阳自治县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点建设项目 |
总占地面积6200㎡,其中危险废物暂存区占地面积1020㎡。贮存规模为危险废物年最大中转规模5000吨,最大暂存规模为300吨。 |
1700 |
2021- 2024年 |
县生态环境局 |
|
5 |
酉阳自治县再生资源中小企业集聚区 |
在铜鼓镇新建协同循环处置基地1座,设计处理规模生活垃圾焚烧300吨/天,协同处置餐厨垃圾50吨/天,医疗垃圾5吨/天。 |
60000 |
2021- 2025年 |
美池环建公司 |
县生态环境局、县经济信息委 | |
6 |
酉阳自治县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升级更新 |
实施城乡环卫前端收集设施更新。购置大垃圾箱1040个、分类垃圾桶1258个、户外分类垃圾箱140个;新建桃花源新城垃圾转运站2座,总转运能力为130吨/日。 |
2300 |
2021- 2025年 |
县城管局 |
县乡村振兴局、桃花源新城管委会、相关乡镇(街道) | |
7 |
再生资源 集散中心 |
废旧物品回收,初加工,分类,拆解等一条龙废旧回收体系,估算建设总规模3万平方米。 |
500 |
2021- 2025年 |
县商务委 |
县生态环境局 | |
8 |
全面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 |
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
5000 |
2021- 2025年 |
县城管局 |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生态环境局、县教委、县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委 | |
9 |
酉阳电解锰渣场整治项目 |
实施海北锰业、万泰锰业、中天锰业、湘台锰业、天雄锰业等6座锰渣场整治 |
25000 |
2021- 2025年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工业园区管委会、龙潭镇 | |
10 |
管理能力 |
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 |
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技术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构建企业、园区、乡镇(街道)级别的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机构对各级固废环境管理人员及工业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环保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
200 |
2021- 2023年 |
县生态环境局 |
工业园区管委会 |